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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新疆“红钱”:见证了打击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网络整理 2019-05-31 最新信息

新疆位于祖国的西北边睡,我国历代中央政府都一直对该地区进行统一的管理。清康熙年间,因准噶尔部贵族勾结沙俄,制造分裂态势,破坏国家统一,清廷曾多次出兵平息叛乱。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中央政府一举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天山南北地区后,为加强和巩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在惠远城设伊犁将军,这是管理新疆南北两路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下设都统、参赞、办事和领队各级大臣,分驻天山南北各地管理本地军政事务。在军政长官辖下,分别建立州县制、札萨克制和伯克制三种不同的民政管理系统。这种以军事首长作为最高官员的统治形式,称为“军府制"。

其中,乌鲁木齐都统,统率乌鲁木齐、古城(今奇台)、库尔勒喇乌苏(今乌苏)、吐鲁番、哈密等地驻军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统率塔域地区的驻军。在南疆地区的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英吉沙尔、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喀喇沙尔(今焉耆)等地设置的办事大臣和领队大臣,对当地维吾尔族人民进行有效的军事管理。

军府制的实行,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新疆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增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北地区的统治,加强了边防而且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积极作用。新疆统一后,在天山南北广大地区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商业都很活跃。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官营商铺开始设立,进入新疆的俄罗斯族和乌孜别克族多为从事经营的商人

二是清政府对于商品贸易进行有效管理,特别是对对外贸易进行严格控制。在商品经济繁荣的前提下,政府逐步建立新疆的财政管理以及税收制度,设置铸造局统币制、渐渐同中原内地接轨,清政府在新疆铸造和使用了方孔圆钱。

清朝新疆“红钱”:见证了打击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新疆北路,行用内地制钱南路地区则将原来通行的准噶尔部铸造的普尔钱改铸为与内地制钱形式一致的红钱。红钱以紫铜(红铜)为原料,钱呈红色,因而称之为"新疆红钱",背文用满文(还有用维文)纪局名。

自乾隆朝开始,经嘉庆、道光、成丰、同治、光绪到宣统,历朝都铸行过新疆红钱,均为年号钱,前后共有150年的历史。

清政府在内地各省通常只设有一个铸币局,至多也不过两三个,而当时新疆一地共设有七个铸币局,分别是叶尔羌局、阿克苏局、乌什局、伊型宝伊局喀什噶尔局、库车局、迪化宝迪局(后改为宝新局),这主要是因为新疆地域广大,运输不便,故只能广设钱局。

这些铸币局都曾铸造过数量不等的红钱,这也正是新疆红钱版式特别复杂的主要原因。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廷重新统一新疆后,次年即废除原普尔钱,接受当地军官的建议,首先在叶尔羌开设钱局鼓铸乾隆通宝红钱。由户部颁发样钱,仿照内地制钱样式铸钱币。因为叶尔羌地区不产铜,铸钱原料是销毁旧普尔钱而来,钱正面汉文"乾隆通宝",楷书,对读,背文穿右是维吾尔文"叶尔羌",穿左为满文,因当时译音不准,而铸成"叶尔奇木",两年后改铸为"叶尔羌"乾隆二十六年,再设阿克苏钱局。

乾隆三十年时,立乌什局乾隆四十年时,设立伊犁宝伊局,这几个钱局都铸有乾隆通宝红钱。阿克苏和乌什两局所铸红钱,背文左为满文,右为维文局名宝伊局钱,背文不用维文,而用满文"宝伊",分列在穿左右,与内地制钱相同。政府规定新疆红钱与内地制钱的兑换比值为1:5,即一枚红钱当五枚内地制钱使用。

乾隆皇帝为炫耀其功业,下令新疆地区不必按照内地制钱的定例即随皇帝年号的变更而改毁另铸,可以永铸乾隆通宝钱,并要求其继任者永远恪守执行。此后,在嘉庆、道光、咸丰、光绪等年间都不定期铸有乾隆通宝红钱,但数量有所不同,嘉庆朝定为新铸乾隆钱二成,当朝钱八成光绪朝又改为新铸乾隆钱四成,当朝钱六成。这些后铸造的乾隆通宝红钱大多比乾隆本朝铸造得轻薄,钱文也因铸时、铸地不同而有异。因为乾隆通宝红钱是新疆地区铸造量最多的钱币,因而版别最多、种类繁多。

清朝新疆“红钱”:见证了打击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一般直径在2.4~2.6厘米,3.6~4.8克,与内地的制钱形制相似,但是略显厚重。嘉庆朝开设有阿克苏局和宝伊两局铸钱。阿克苏局所铸嘉庆通宝红钱,面文“嘉庆通宝",楷书,对读,背左为满文,右为维吾尔文"阿克苏"。宝伊局钱面文"嘉庆通宝",楷书,对读,背文为满文"宝伊"。因为只有两个钱局鼓铸,所以嘉庆通宝红钱版式比较简单,铸工较为精良,形制很规整。

道光朝设有阿克苏局和宝伊局铸钱,这一时期铸造的红钱背文变化比嘉庆时期复杂。阿克苏局钱面文"道光通宝",楷书,对读,背文有多种,有穿左右为满文、维文"阿克苏"的有穿左右为满文、维文局名,穿上为"八年",穿下为"五"或"十"的。

道光八年(1828年),为平定新疆南路张格尔叛乱,清廷增派大军围剿,军费开支大增,为筹款需要,清政府钦差大臣、直隶总督那彦成经过实地考察,于同年三月提出了发行大面值货币的建议,在原当五钱之外,另铸当十钱。"八年十"的意思是道光八年当制钱十文,即当红钱二文,是一种折二钱,但仍称为通宝。

因为它只比"八年五"红钱略微大一些,铸币有一定的利润,对政府财政来讲有利可图,此后,南疆各钱局竞相仿效,多铸当十红钱。这种钱币不但见证了当年的平叛过程,同时在清代货币史上也具有重要地位。宝伊局所铸道光通宝红钱背穿左右为满文"宝伊"。

此外,库车局在光绪年间曾铸行过一批道光通宝红钱。咸丰初年,新疆叶尔羌、阿克苏、库车、宝伊等钱局鼓铸咸丰通宝红钱,形制仍仿照以前各钱局铸造的乾隆、嘉庆、道光等钱样式,面文"咸丰通宝",档书,对读,背文因钱局不同而异。阿克苏局钱,穿左满文,右维文"阿克苏",有当五、当十钱两种。宝伊局钱,背文穿左右为满文"宝伊"。

叶尔羌局自从乾隆三十三年停铸后,此时重新开工鼓铸咸丰钱,背文左为满文,右为维文“叶尔羌",穿上下有"当十"两字除咸丰初年当十咸丰通宝钱外,另外还铸造了当五十、当百两种大钱,其中当五十钱,面文为"咸丰重宝",当百钱,面文为"咸丰元宝"。其他如阿克苏、库车等局所铸大钱与叶尔羌局相同,除小型当十咸丰通宝外,还有当五十、当百两种大钱。宝伊局曾经铸造当四、当十、当五十当五百、当千大钱,钱文叫法与内地一样。宝迪局于咸丰五年开铸大钱,有当八、当十的咸丰重宝钱,当八十的咸丰元宝钱共三种,背文与内地相同。

清朝新疆“红钱”:见证了打击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同治年间共有叶尔羌、阿克苏、库车、宝伊四局铸造新疆红钱,有当五、当十钱两种面值,宝伊局还铸有当四的同治通宝红钱。

光绪年间,在新疆设立阿克苏局和库车局只铸行光绪通宝红钱,没有铸造重宝大钱。

宣统年间全国大部分钱局已停铸,新疆仅库车局铸造宣统通宝红钱,大小重量与一般红钱相仿,数量较少。

清代红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颜色普遍泛红,当时除少量为黄铜、青铜外,绝大部分都是用新疆当地开采的纯净红铜铸造,不掺杂铅锌,这一点与同时期内地铜钱明显不同,内地铜钱铸造时多掺杂其他金属。

二是红钱中大多面背都铸有汉、满、维三种文字。中国历史上的金属铸币大多数都只有一种文字即汉字,少数情况下有两种文字,如汉代的和田马钱为汉文和佉卢文两种文字,故其学名为"汉佉二体钱",元代曾铸过汉字和八思巴文的钱币,清代从顺治年号起,大部分都是满、汉两种文字。因为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满族在清代又是统治民族,而维吾尔族则在新疆占多数,故新疆红钱同时铸有上述三种文字。其中维文主要用来纪地,即注明铸币局的地点。

三是铸量很少。如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户部宝泉局共铸钱八十四万八千ー百三十一串,而新疆阿克苏局共计才铸了二千五百二十串,铸量都不到宝泉局的1%,相差极为悬殊。这主要是因为则新疆人口稀少,故需求量少二则当地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当时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仍大量存在,所以对货币的总体需求量不大三则铸造技术较为落后。

虽然新疆红钱铜质很纯,成色很好,但铸造技术比较粗糙,反映在钱体上主要是文字和轮廓不太规整,从中也反映出当时新疆整体经济技术水平的落后。

清朝新疆“红钱”:见证了打击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本文作者:申报七十七载(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9670873105852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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