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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权威奇妙黑板画解读 为什么调整公立医院服务价格_河北

网络整理 2018-08-27 最新信息

  近日,张家口市出台了《张家口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发布于昨日推送《最新!张家口15所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进行了介绍,市物价局现就《方案》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部署,从2015年至2017年,我省设区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利用三年时间分三批次实行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市作为第二批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试点市,于2016年12月5日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下发了《张家口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张政办字〔2016〕108号)。2017年8月26日,省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展开,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冀价医〔2017〕102号),要求已完成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的属地市级、省级公立医院,设置一年过渡期,逐步向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过渡,为此我市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降低了检验类项目价格。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降低磁共振、CT检查项目价格10%的基础上,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二)优化项目组合。一是将挂号费并入门诊诊察费,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将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并入床位费,不再另行收取。

  (三)调整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

  1、诊察费平均提高245%。其中:市级普通、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每次2元、4元、7元,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住院诊察费由每日4元调整为17元(如下表)。

注:改革前医保政策规定门诊诊察费是不予报销的,全部由个人自付。

Tags:医务人员   公立医院   医药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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