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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法规定可处决敌人的间谍,为何张学良的部队不行,国力太弱

网络整理 2019-06-30 最新信息

众所周知,战争法是规范世界各国军队之间交战的一项法律,是地球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但是,战争法又是强国之间的游戏规则,如果国力过弱,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可能成为把柄让敌人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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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战争法规定,间谍和雇佣兵不具有合法交战人员的地位,如果被俘,不享受战俘的待遇,但如果对他们处刑,也要经过军事法庭的审判。但是,在中国军事历史上,就出现过中国军队按战争法处罚间谍,最终被日本人抓住把柄的不成功案例。

战争法规定可处决敌人的间谍,为何张学良的部队不行,国力太弱

1930年6月,日本参谋部大尉中村震太郎到中国东北兴安从事间谍活动,被当地驻防的中国屯垦军第三团所部拘获,按国际法规定,屯垦军第三团对日本间谍进行了军事法庭的审判,将他们处以死刑。审判现场证据确凿,军用地图就是最明显的间谍证据。张学良收到了屯垦区送来的有关日本间谍的证据,张学良命令参谋长妥善灭迹注意保密绝对不能走漏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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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出,中村震太郎的手表却成为日本人知道自己的间谍被东北军枪毙的证据,日本陆军声称这是“帝国陆军和日本的奇耻大辱”,如果中国方面不能迅速调查,则日本军事当局与外交当局应会同决定对付行动,这群恶狼秘密商议准备借此对东北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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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陆军省正式发表公告,所有的宣传武器开动主张武力解决满蒙问题,日本国一片疯狂,张学良专门致电上级,上峰回应无论日本军队如何在东北寻衅,我方都不应抵抗避免冲突使得事态扩大。本着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张学良下了同样的命令,还对外表示要严惩中村事件的涉事人员。按战争法办事的屯垦军,不仅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还被张学良严惩,成为了中国人平衡国际关系的可悲的棋子。因此,要想腰杆子直,必须加强国力和军力建设,其中军力最为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宁可一天吃2顿饭,也要树立强大的信念,手中握有重兵,就不会再出现当年张学良被日本人往死里欺负的情况。

本文作者:吾评武愿(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70773427294332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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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张学良   日本   法律   陆军   军事历史   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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